3月1日起,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正式啟動。近一個月來,有不少人收到了退稅,也有人要補交稅款,還有人收到了《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
深圳市稅務局近日發布公告:李某某經通知申報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造成2020年度少繳個人所得稅33796.31元,該行為被定性為偷稅,還要繳納稅款50%的罰款16898.16元。
一段時間以來,多名具有公共影響力的演藝明星、網絡主播,均因涉嫌偷逃稅,被依法嚴查嚴懲。
有人認為,明星主播收入高,被稅務機關催報催繳很正常;而職場打工人,沒有明星那么多收入,納稅問題上沒必要太認真。事實上,每個人都要有正確的納稅意識。
一、這些“紅線”千萬別碰!
網絡上所謂的“專家”都說能手把手教會怎么增加退稅金額、減少補稅金額。
常見的“退稅攻略”有:刪除部分收入信息,比如幾個或者某個月份的收入;重復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退稅,不是獨生子女,需要與兄弟姐妹平攤的抵扣,但按照獨生子女申報;填報虛假捐贈信息退稅,沒有捐過款,但虛構了大額捐贈進行抵扣……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應做匯算清繳而不做的,后果還有點嚴重。盲目跟風“退稅攻略”“退稅秘笈”,一不小心就會游走在法律的邊緣。
今年個稅匯算公告新增處罰項: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具體來說,一是補稅+滯納金+罰款,根據相關規定,情節輕微的補繳稅款+滯納金,嚴重的處于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影響個人信用,情節嚴重的,會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并實施聯合懲戒。
二、它們的作用不容忽視。
1.信息交換
《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在大數據時代,信息交換能力滴水不漏。而且稅務系統不斷升級,很多信息數據的流通、查詢都非常順暢。不少領到巨額罰單的明星、主播,就是由大數據分析發現的。
2.五年數據留存查備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規定,專項附加扣除相關資料需要留存五年備查。只要填報虛假信息,五年之內都可能被查到。
此外,隨著金稅四期的快速推進,下一步對于高凈值人群來說,伴隨著自然人納稅識別號的建立和新個稅法中引入反避稅條款,個人的資產收支更加透明化。
三、怎樣盡可能多退或少補?
大多數人關心的可能是,如何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盡可能多退稅或者少補稅。
國家已經決定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換算稅率單獨計稅的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今年在進行個稅匯算時,針對年終獎還兩種計稅方式的選擇:單獨計稅或者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不同的計稅方式會影響納稅金額。有相關收入的人可以試著兩種方式各操作一遍,但都先不要確認,選擇納稅少的來最終提交申報。
對于普通納稅人來說,有幾點需要注意:
一. 提高納稅意識。雖然有四種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但一般還是建議主動清繳。
二. 有疑問,及時撥打12366納稅服務電話或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我要咨詢】與稅務機關聯系。
三. 放寬心態。退稅補稅,本質上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不要因為補了高額稅款而覺得很痛苦,能補這么多稅,一般也說明收入很高。
如果是因為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能夠及時改正,稅務機關就可以按照“首違不罰”的原則免予處罰。
放棄退稅是權利,及時補稅是義務。如果需要補稅,千萬不要以為關掉APP就沒事了,2021年個稅匯算補繳稅款的最后日期是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