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制定出臺的首部統一規范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在中國境內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經營活動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作出統一規定,主要呈現出四大亮點。
一是便捷的準入退出制度。優化市場主體登記辦理流程,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制度,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可辦。精簡提交材料,能夠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的市場主體登記相關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明確審查方式為形式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確認并當場登記。將簡易注銷程序上升到法規層面,市場主體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在全體投資人書面承諾后,可以選擇簡易注銷。
二是增設“歇業”制度。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市場主體歇業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市場主體在歇業期間開展經營活動的,視為恢復營業。
三是完善撤銷虛假登記制度。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市場主體登記的,受虛假市場主體登記影響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登記機關提出撤銷市場主體登記的申請。因虛假市場主體登記被撤銷的市場主體,其直接責任人自市場主體登記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市場主體登記。
四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明確市場主體實行實名登記,申請人應當配合登記機關核驗身份信息。引入了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管理等制度,登記機關根據市場主體的信用風險狀況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強化市場主體登記監管信息的公示公開,增加了市場主體誠實守信義務的規定。
頒布實施《條例》是鞏固和拓展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推動完善更加成熟定型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商事制度改革實施以來,沈陽市市場監管局著力優化市場主體登記服務,打造公平有序營商環境,推動改革取得積極成效。一是實現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推進企業登記、公章制作、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醫保登記和銀行預約開戶等高頻開辦事項在線上一次身份驗證、一表填報申請、相關信息實時共享交換、準入多環節同步辦理。二是推進企業登記注冊便利化,開展名稱自主申報、經營范圍規范化、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和自主申報承諾制等改革。三是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解決企業“準入不準營”的問題,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四是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優化普通注銷程序,方便市場主體通過公示系統發布清算組公告和債權人公告,有效降低注銷成本,全面推行簡易注銷登記,支持符合條件的各類市場主體通過簡易程序便捷退出市場。截至2021年底,全市實有市場主體102.5萬戶,同比增長10.0%,其中,企業33.0萬戶,同比增長4.9%;個體工商戶68.8萬戶,同比增長12.8%。2021年,全市新設市場主體19.0萬戶,同比增長23.7%。其中,企業5.8萬戶,同比增長10.9%;個體工商戶13.2萬戶,同比增長30.2%。各類市場主體保持著穩定增長態勢,全市經濟穩中有進、穩中向好。
下一步,沈陽市市場監管局將結合開展的“振興新突破、我要當先鋒”專項行動,全面貫徹落實《條例》規定,拼搏實干、全力以赴,不斷提高我市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實效。一是進一步推動登記注冊業務標準化規范化,保障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統一規范。二是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集中的設立、變更、注銷等一體化和一站式登記服務。三是加強政策宣傳,通過各種形式持續進行普法宣傳和政策解讀,加強對一線登記注冊人員的業務培訓,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記注冊服務。四是構建系統化規范化的誠信監管制度,按市場主體信用風險狀況進行自動分類,科學配置監管資源,實施差異化監管,做到精準監管、高效監管、智慧監管,進一步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