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對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民法典》的普法宣傳,進一步增強學生的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爭做新一代知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好學生。9月26日,大馬營司法所所長深入馬場中學開展法治副校長進校園活動,通過課件講授的形式向全校學生講解了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今年新施行的《民法典》。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關于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圍繞在校園發生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深入淺出地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和表現形式,教育未成年人如何抵制身邊的不良行為及防范犯罪的法律常識,并警醒同學們自覺提升自我約束意識和增強自我控制能力,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未成年人保護法》,著重介紹了未保法中新增網絡保護的內容,引導同學們增強網絡保護意識,在利用網絡學習娛樂的過程中加強自我控制、自我辨別、互相保護意識,避免遭受網絡上的不法侵害等內容。《民法典》主要圍繞16周歲以上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成年時遭性侵18周歲后仍可起訴、臨時監護等方面內容結合案例為同學們一一進行了講解,并采取一問一答的形式進行了現場互動,同學們反應積極、氣氛活躍。
活動最后,工作人員為全體師生送上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典》宣傳冊等宣傳資料。本次講座讓學生們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入的認識,豐富了學生們的法律知識,學會了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為構建和諧校園奠定了法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