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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通知指出,規范綠證核發。對存量常規水電項目,暫不核發可交易綠證,相應的綠證隨電量直接無償劃轉。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產的完全市場化常規水電項目,核發可交易綠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