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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鄭州市房管局印發《2022年度鄭州市房地產領域專項整治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選派執法檢查人員,鄭州市局聯合檢查組主要負責對市內五區的檢查;各區、縣(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依據時間節點負責本轄區的檢查。

主要檢查對象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企業和估價機構。其中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檢查不少于在售項目的50%,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少于備案的10%(不包括隨機抽查的未備案經紀機構),租賃企業不少于租賃企業庫的20%,估價機構不少于備案的30%。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建立問題臺賬。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能現場改正的責令其現場進行整改,不能現場改正,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進行整改。

鄭州市住房保障局負責市內五區檢查,重點整治開發企業未按時上報項目手冊;兩書是否規范并按規定交付業主;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將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項目對外銷售;未按要求公示各類證照、價格表、銷控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名稱和監管賬戶等信息;為達賣房目的,采取不正當手段為購房人偽造購房資料購房;實行“零首付”購房,或采取“首付貸”“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未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或另設其他賬戶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購房人預售款;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銷售商品住宅;限制、拒絕、變相決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及其它違法違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