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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監管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共發送監管工作函11份,其中監管問詢函3份、監管工作函8份;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19份。針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采取書面警示2單。同時,加大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常的聯動監管,針對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價發生明顯異常的,提請啟動內幕交易、異常交易核查11單。
市場交易監管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上交所對*ST澤達、*ST紫晶、*ST凱樂等風險警示股票進行重點監控,對23起加劇市場波動、誤導投資者決策、影響交易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及時采取了暫停投資者賬戶交易等監管措施,對30起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采取了書面警示等監管措施,對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等進行專項核查。
(文章來源:上交所網站)